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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音乐学院2024年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介

发布日期:2024/2/4 23:38:01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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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音乐学院2024年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介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24年继续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符合条件的台湾高中毕业生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简介。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1.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和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2.参加2024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且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202410人,最终录取人数根据申请人数及专业考试合格人数确定,各专业计划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情况确定。

、招生专业

1.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类各专业


教学单位

 

招考方向

学费

(元/年)

学制

就读

地点

钢琴系

音乐表演

钢琴

15000

四年

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武侯校区)

手风琴与现代器乐系

手风琴、电子管风琴、电子钢琴吉他、萨克斯管

管弦系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木笛、竖琴西洋打击乐(小军鼓、马林巴、定音鼓、爵士鼓

民乐系

二胡、笙、唢呐、竹笛、琵琶、扬琴、古筝、柳琴、古琴、阮、大提琴、箜篌民族打击乐(大堂鼓、板鼓、排鼓

声乐歌剧学院

声乐(美声民族唱法)

流行音乐学院

音乐表演

声乐(流行演唱)

流行器乐【架子鼓、流行键盘(电子合成器)、电吉他、电贝司、民谣吉他、流行萨克斯管】

爵士器乐【爵士鼓、爵士大贝司、爵士吉他、爵士萨克斯管、爵士长号、爵士小号】

15000

四年

成都市新都区蜀龙路620号(新都校区)

舞蹈学院

舞蹈表演

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国际标准舞


2.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类各专业


教学单位

 

招考方向

学费/年

学制

就读地点

传媒学院

播音主持艺术


15000

四年

成都市新都区蜀龙路620号(新都校区)

戏剧学院

表演


15000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31日。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

同时,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报名时间:2024年3月18日—31日

报名入口:微信公众号“四川音乐学院招生”

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等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3.注意事项: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审核及考核

1.审核阶段

审核时间为2024年4月1日-26日。

我校将对考生的报名信息及上传的材料进行初审,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初审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和录取。

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2.考核阶段

我校招生专业均为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核,考核时间预计在2024年4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初审通过的考生请关注我校的考核通知,测试方式、时间等具体安排请及时关注我校招生处官网、官微公告。

各专业考核要求详见附件

《四川音乐学院2024年招收华侨及港澳台学生专业考试要求》

六、录取

1.录取原则

考生当年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数学 A 或数学 B)、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参考中学期间学习经历、 社会实践等情况,依据专业考核成绩择优录取。

2.录取流程

系统将于5月15日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考生须于5月15日-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考生确认后,我校将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若未完成预定招生计划,我校将按规定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具体要求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入学报到,报到时间及要求以《2024年新生入学须知》规定为准。

2.新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

3.新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执行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4.新生入学后,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专业受限者商转其他专业。

5.新生入学注册后,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和学校有关规定统一管理,完成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符合条件者颁发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6.本简内容若与教育部或有关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教育部或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有相关调整,我校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或有关部门规定处理

7.本简介由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招生处联系电话:+86-28-85430270

招生处官网:/dz_zsc.html

招生微信公众号:四川音乐学院招生

招生处邮箱:zsc_sccm@qq.com

国际合作交流处联系电话:+86-28-85430248、85430297

国际合作交流处官网:/dz_gjhzjlc.html



点击下载附件:《四川音乐学院2024年招收华侨及港澳台学生专业考试要求》


附件:四川音乐学院2024年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专业考试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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